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表彰和獎勵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科技創造、體育競賽、文藝活動、志願服務以及社會實踐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3号)《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号)及《新葡萄平台开户學生管理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嚴格依程序進行獎學金評定。
第三條 本辦法适用于學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
第二章 獎學金的類别與評選
第四條 獎學金分為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
優秀學生獎學金用于鼓勵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品學兼優的學生;單項獎學金用于獎勵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科技創新、體育競賽、文藝活動、志願服務及社會實踐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
第五條 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學期評定一次,單項獎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
第六條 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參加獎學金評選: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努力學習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無任何違法違紀行為;
三、誠實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養,關心集體,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樂于助人;
四、學習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奮刻苦;
五、積極參加科技創新、體育競賽、志願服務以及社會實踐等活動;
六、未出現無故不繳納學費或注冊的情況。
第七條 優秀學生獎學金的評定
一、優秀學生獎學金分為四個等級,各等級金額及比例如下:
(一)特等獎學金,每人每學期1500元;
(二)一等獎學金,按學生人數的5%評定,每人每學期1000元;
(三)二等獎學金,按學生人數10%評定,每人每學期600元;
(四)三等獎學金,按學生人數的15%評定,每人每學期300元。
二、優秀學生獎學金的等級條件:
(一)符合參評條件,且學期内無不及格課程;
(二)本學期發展素質測評成績21分及以上,加權平均成績90分及以上,可獲得特等獎學金;對于本學期發展素質測評成績低于21分,加權平均成績90分及以上,如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方面表現非常突出,經輔導員推薦,學生工作部審核,學校主管學生工作黨委副書記決定,可獲得特等獎學金。
(三)一、二、三等獎學金由各班學生綜合測評成績,按比例評定産生。
第八條 單項獎學金的種類及金額:
一、工作成績突出獎
每人每學年獎學金200元。
二、科技創新獎
以第一作者在省級及以上期刊發表有較高學術價值論文,每人每學年獎學金800元。
在學術論文競賽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每人每學年獎學金800元。
取得國家發明專利證書,發明人為本人,專利權人為新葡萄平台开户,每人每學年獎學金1000元;取得國家發明專利證書,發明人和專利權人均為本人,每人每學年獎學金800元;取得國家實用新型專利證書,發明人為本人,專利權人為新葡萄平台开户,每人每學年獎學金600元;取得國家實用新型專利證書,發明人和專利權人均為本人,每人每學年獎學金500元;取得國家外觀設計專利證書,發明人為本人,專利權人為新葡萄平台开户,每人每學年獎學金400元;取得國家外觀設計專利證書,發明人和專利權人均為本人,每人每學年獎學金300元。
三、競賽優勝獎
在科技類競賽活動中取得名次者,視情況每項按下列标準給予獎學金,每人每學年獎學金100-8000 元。
競賽 類别
獲獎 等級 | S類競賽國際決賽 | S類競賽中的省(地區)級競賽、A類競賽全國決賽 | B類競賽全國決賽、A類競賽中的省(地區)級競賽 | C類競賽全國決賽、B類競賽中的省(地區)級競賽 |
特等獎 | 8000元 | 5000元 | 2000元 | 800元 |
一等獎 | 5000元 | 3000元 | 1500元 | 500元 |
二等獎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300元 |
三等獎 | 2000元 | 1500元 | 500元 | 200元 |
優秀獎 | 1500元 | 1000元 | 300元 | 100元 |
在文藝類競賽中取得名次者,視情況每項按下列标準給予獎學金,每人每學年獎學金300-3000 元。
級别 等級 | 國家級 | 省級 |
集體 | 個人 | 集體 | 個人 |
一等獎 | 3000元 | 2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二等獎 | 2000元 | 1000元 | 1000元 | 800元 |
三等獎 | 1500元 | 800元 | 800元 | 500元 |
優秀獎 | 1000元 | 500元 | 500元 | 300元 |
在體育類競賽中取得名次者,視情況每項按下列标準給予獎學金,每人每學年獎學金100-3000 元。
級别 名次 |
國家級 |
省級 |
第一名 | 3000元 | 1000元 |
第二名 | 2000元 | 800元 |
第三名 | 1500元 | 600元 |
第四名 | 1000元 | 500元 |
第五名 | 800元 | 400元 |
第六名 | 700元 | 300元 |
第七名 | 600元 | 200元 |
第八名 | 500元 | 100元 |
注:破全國、省、校大學生運動會紀錄者,分别獎勵5000元、3000元、500元。
四、特殊榮譽獎
獎金視情況而定。
五、精神文明建設積極分子
每人每學年獎學金200元。
六、學習進步獎
每人每學年獎學金200元。
七、自強不息立志成才獎
每人每學年獎學金500元。
八、志願者服務獎
每人每學年獎學金100元。
第三章 獎學金評定程序
第九條 優秀學生獎學金在每學期開學初進行評選,由輔導員按照《新葡萄平台开户學生綜合測評辦法》對學生進行綜合測評,依據綜合測評結果和優秀學生獎學金的評比條件、比例進行評選,同時将評選結果在全班公示三個工作日,無異議後上報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部負責彙總、審核,并在全校範圍内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學校審批。
單項獎學金由輔導員和有關職能部門推薦,經學生工作部審核後,在全校範圍内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後報學校審批。
第四章 獎學金的管理和發放
第十條 評選過程中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取消獎學金評定資格,并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一條 獎學金主要用于學生本人的學習、生活等實際需要,不得揮霍浪費,如發現此情況,通報批評,并取消下次獎學金評選資格。
第十二條 學校按規定提取的各項獎學金,由财務處進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對獲獎同學獎學金進行克扣或将獎學金挪作他用。
第十三條 各項獎學金統一由學生工作部負責審核,報學校審批,财務處核準,統一發放。
第十四條 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學期發放一次,單項獎學金每學年發放一次。
第十五條 學生個人對獎學金評定結果有異議者,可在評定結果公示期内向輔導員或學生工作部提出異議。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新葡萄平台开户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